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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英理財】保費融資操作的利與弊

保費融資 本質是一種貸款操作,通過將人壽保單抵押給銀行或金融機構,以墊支的貸款來支付部分保費,繼而可以於投保時用比較少的資金購買到比較大額的人壽保單。傳統上,保費融資 會選用具有較高首日現金價值的萬用壽險作抵押品。

而近年市場逐漸從私人銀行普及至個人零售市場,產品亦從過去較高人壽保額拓展到低至只有現金價值數個百份比的儲蓄型壽險。在現時低息環境下,通過融資和槓桿的效應,可以倍大保險內的紅利回報,部份計劃扣除了貸款成本後有機會可做到每年複息約8%至10%的投資回報,加上「入場費」能低至十多二十萬,不難想像其火熱程度。站在移民人士的角度,這個操作卻有利有弊,下文以英國為例,為讀者作一個簡單分析:

提升被動收入兼具資金靈活性

移民之後如何創造收入,往往是另令人最擔心的問題之一。通過保費融資,能以較少的資本,創造更大的現金流,的確是一個有效提高被動收入的做法。在計算英國的入息稅時,以部份退保的方式提取紅利或現金價值時,只會受年期而不受回報影響,和沒有融資時的徵稅方式基本一致。在完全退保時,入息稅會以退保價值和已繳保費的差額計算,借貸部份在保單的角度,都屬於已繳保費,所以不會被視作額外收益,自然不會有額外稅款。

除此之外,由於英國的5%規則是按保單的已繳保費計算,只要整個保費融資操作是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前完成,年度的5%延稅額度變相以「倍大」了的保費計算,令移民後延稅提取的額度能超出「實則」支付的保費,增加資金靈活性並能保留更多現金作其他理財或投資之用。當然這是從稅務的技術層面探討,實務操作需按個別情況和貸款協議,考慮部份退保時即時還款的問題。



須考慮匯款制及遺產稅問題

保費融資除了在合約完結時要償還本金外,還需要定期支付利息與貸款機構。要注意的時,這種貸款利息並不能用來扣稅,而且對於選用匯款制的納稅人士,如果支付利息的資金來源自在境外未匯入收益的帳戶,在英國稅例下,即有可能構成「匯入」行為,除了會影響5%延稅提款的額度,甚至有機會導致需要即時繳稅,要避免這種情況,就必須確保利息由移民前準備好的「乾淨資本 Clean Capital」戶口支付。

另外,在保費融資的過程中,由於保單已經抵押給貸款機構,除了少數例如私人銀行同時擁有信托公司情況外,保單普遍不能放入信托,做成潛在的遺產稅風險;而在贈於後代時,由於不能單純以保單轉名的方式處理,需要因退保而即時支付入息稅,令保單變相失去了自制「終生匯款制」和「稅階管理」的優勢,這個取捨都需要在執行前認真考慮。


( 以上文章內容,純屬專家個人意見,與本台/ 網站立場無關。內容僅供參考, 不應視為專業及/或法律意見。任何人士在需要時應自行尋求認可專業人士及/或律師之意見與指導 )


李明正 Gin Lee 簡介
全方位財務策劃專家,10年以上理財保險教育及培訓經驗,前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董事局成員 (2013-2020),專業資格包括認可財務策劃師 CFP®、特許金融策略師 CFC®、核準退休顧問 QRA、認可兒童財商教練 CFQCC 及香港證券學會會員 MHKS 等。


Gin 有15年以上為多家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財富管理及保險經紀公司擔任主管及行政總裁,亦為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主講超過300場退休、移民及家庭理財講座,定期接受本地及海外媒體訪問,現時為信報理財專欄作家。


現任: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 (IFEC) – 在職人士金融理財教育諮詢委員會 成員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 (IFEC) – 香港金融理財能力架構工作小組 成員
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 (IFPHK) – 考試委員會、會員事務委員會、評估及監察委員會 委員
香港大學 SPACE 財務策劃校友會 顧問
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會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