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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託與人壽保險是如何配合運作? 家族信託防止家族爭產 保障私隱

以往,似乎只有超級富豪才會擔心傳承問題,但隨着物業資產及財富不斷增值,香港很多家庭的總資產亦日漸增長,就算不是超級富豪般的資產總值,也列入了富貴人家一群,遺產分配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究竟家族信托與人壽保險是如何配合運作?簡易生前信托及生前備用信托,應該如何選擇?


時至今日,很多人仍然認為立遺囑已經足夠,其實僅訂立遺囑的話,離世後的資產最少會被凍結1年以上。事實上,單純訂立遺囑的壞處相當多,當遺囑訂立人離世後,其家屬要透過法庭認證才能獲取遺產,一般遺產會被凍結1年至3年時間。倘若家庭成員出現糾紛及爭產,凍結時間會更漫長,當中衍生的管理費用會隨時間增加。另一方面,如家庭成員爭吵不斷,影響關係之餘有可能引起公眾注意,所有遺產內容會被曝光。更重要的是,若找不到合法承繼人,遺產會被充公,相當缺乏隱密性。



除此以外,稅務問題亦需要特別關注。香港早於2005年時取消遺產稅,不過近年香港流行移民海外,海外不少國家會徵收遺產稅,倘若港人移民英國,美國或於世界各地擁有物業、購買證券及基金等,離世後需要按照該國政府遺產稅法律繳交稅項。而這方面,遺囑亦未能妥善安排稅務問題。相反保險賠償及家族信託則有避債避稅功能。


人壽保險可豁免遺產稅


人壽保單在投保人離世後,會立即賠償保險金予受益人,毋須經過遺囑認證程序,同時人壽保險的身故賠償可豁免遺產稅及承繼稅。



因此大部份人會選擇人壽保單作為傳承的工具。但是往往長輩總是擔心子女無法掌控遺產。又怕兒子亂花錢,又怕他亂投資虧損了自己一生的積蓄。更擔心女兒會被男朋友騙財偏色。有時候甚至會擔心子女花光自己的遺產,最後照顧不了自己的孫仔孫女。種種情況下,如果只是買了一份保險,當離世時,保險公司只會全數發放賠償給保單受益人,始終解決不了長輩的心事。



如果再配合了家族信託當然可以解決所有問題,當事人可以每個月根據自己的意願發放遺產給承繼人,分配條件及銀碼也是根據自己的意願規劃,應該是最好的方法,不少億萬富豪都是以家族信託形式處理資產。

家族信託防止家族爭產 保障私隱



家族信託是指透過第三方私人機構,將財產分配及委託給其他人,受託人會按照信託契約(Trust Deed)管理信託遺產,並在指定情況下,將遺產分配給受益人。相比起單純訂立遺囑,使用家族信託的最大優勢,是在突發情況發生如失去法定生理及醫治判斷能力、突然離世,不需經由法庭指派資產管理者,只透過信託公司就可以分配資產;令其家庭成員保持冷靜,更妥善處理後事。由於委託人已經與信託公司簽署契約,可以防止家族爭產引起的法庭認證、法律費用,以及遺產長期凍結風險,並迅速分配遺產。


倘若委託人持有巨額資產,憂慮子女會將資產揮霍,以致「富不過三代」,家族信託就可以將資產分配給未來幾代子女及孫兒。當中又可以訂立條件,例如子女到達21歲後,方可每個月領取指定金額資產等。而可以委託的資產種類眾多,包括流動資產與現金、證券、基金單位;固定資產如土地及房屋、藝術品、古董及收藏品;合同及協議包括保險契約、商業協定;無形資產包括版權、商標都可透過家族信託分配給下代。


一般來說,家族信託具有較高私隱性,不會如遺囑有可能成為公共記錄。由於已經有第三者受託人,早已訂位內容不容易被反駁,有利促進家族穩定和諧。除此之外,家族信託亦有多項功能,例如透過相關公司制定金融產品,將資金用作投資理財包括購買證券、基金,及作出退休規劃等。



雖然家族信託看似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對於香港大部份富裕家庭來說,家族信託始終仍然是一項遙不可及的富貴產品,因為家族信託的成本是相當昂貴,除了需要繳付成立費用外,每年也要支付高昂的管理費,審計費用等等。如果40歲已經成立了自己的家族信託, 80歲才離開,中間40年的高昂管理費好像是白白浪費了。因此現今香港仍然是比較少人以家族信託作為財富傳承的解決方法。


保險賠償最為方便及簡單,但賠償方法沒有度身訂造導致很多長輩的擔心。家族信託雖然能夠解決但成本有過於高昂。今天為大家提供一個折衷方案,就是 簡易生前信託(Simple Living Trust)及 備用信託(Standby Trust)。這兩種信託如果配合了保單一齊運作,成本相對比家族信託低很多,並且能有效處理遺產承傳問題。

簡易生前信託


家族信託分為生前信託及備用信託,生前信託是指資產在委託人在世期間,存放在信託機構的資產,委託人可以決定資產分配及管理,在世時亦可以隨時修改意願,由於在世期間已經使用服務,受託機構由提供服務的一刻已經開始收費。正如早前所說,生前信託可以保護資產,按照委託人早前訂立的意願分配各類型資產,或分階段發放。


基於費用昂貴,會建議朋友使用簡易生前信托,簡易生前信托與生前信託最大的分別,是簡易生前信託只接受配置保單在信託之內,不接受其他物業或投資資產。因為保單結構相對簡單,簡易生前信託的費用自然就會下降。一般簡易生前信託的成立費用大約需要50,000港元,每年的持續管理費用大約需要20,000港元。簡易生前信託x保單,這個配合既可以解決了保單的簡單賠償問題,亦可以解決信託的高昂管理費用問題。

生前備用信託


生前備用信託,是指委託人在生時訂立的資產分配計劃,一般沒有資產會存放在信託之中,這段期間就可以大幅開幅節省相關信託費用。當委託人不能自理、死亡,或在特定情況發生後,資產就會轉移到正常的家族信託,並按照委託人早前訂立的意願分配各類型資產。換句話說備用信託只會執行一次,因此收費相對更低。一般成立費用為$30000港元,每年管理費大約$5000港元。備用信託X保單,這個配合下,直至委託人離世,保險賠償會直接賠償給備用信謔,並正式執行將備用信託轉為家庭信託再根據委託人的生前意願發放遺產給承繼人。


至於死後執行信託的收費,視乎契約書的複雜程度,假設選用生前信託的委託人攤分50年分配資產,或需要整合現金、股票、基金、藝術品多項類型遺產,收費自然會較為昂貴,反之亦然。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每一款保險產品也能配合生前備用信託。現在有很多保險公司都會推出可轉換受保人的承傳保障儲蓄計劃。理論上能夠做到代代相傳。可是這種產品因為可以轉換受保人,因此不會觸發死亡賠償,同時亦不能觸發生前備用信托去執行把死亡賠償轉移至家庭信託。因此這類型的保單,只能夠配合簡易生前信託一起運作。


隨着全球富人數愈來愈多,遺產傳承不再是令人忌諱的話題,更有人主動了解及選擇相關人壽及信託產品,以防日後家族出現爭產、資產被凍結、富不過三代等情況。簡易生前信托或生前備用信托的確是保單的最佳拍檔,幫助每一位朋友計劃承傳問題。



最後可以留意一下,現時有一些保險公司會配合大型信托管理公司退出優惠,如果購買大額保單,有機會獲贈生前備用信託,或以優惠價成立簡易生前信托。如果你亦有這方面憂慮,希望透過專業人士協助並購買大額保險、遺產傳承,儘快找你相熟的理財策劃顧問了解一下吧,看看那一個方法最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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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寅元Allen簡介
資深理財策劃及風險管理師、保險業知名人士。超過20年金融行業銷售及管理經驗,曾任職美資銀行副總裁。2008年加入保險業並於兩年間成為區域總監,現為香港市值最高保險公司的資深區域總監。


Allen 曾參與多個財經及保險相關的電視節目,入行以來獲獎經驗豐富,曾獲 HKMA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第38屆傑出推銷員獎、多次成為百萬圓桌會 (MDRT) 會員,包括2次奪得 MDRT TOP OF TABLE (TOT) 的資格肯定、持續獲香港人壽保險經理協會 GAMA 頒發國際榮譽獎項、管理卓越獎鑽石級 (IMA) 及最高管理成就獎 (MAA) 。


現任:
香港專業人士聯會 理事
香港人壽保險經理協會 (GAMA) 董事